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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车位何时能休?交警行动 障碍物全被清除

2014-07-17 07:15 来源:海峡导报 0

  《占用车位 何时能休?》追踪

  交警行动 障碍物全被清除

交警行动 障碍物全被清除
▲交警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全部搬上车运走

  占用车位 何时能休?(详见本报7月15日35版)

  这一疑问,不仅和“创城”有关,也和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关。

  昨日,漳州芗城交管大队对辖区部分道路进行了整治,所有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全部被交警清除运走。

  交警表示,以后再有发现故意用障碍物占停车位的情况,将对商家处以1500元罚款。

  现场:障碍物装满一车

  昨日下午4时左右,芗城交管大队派出将近20名民警、协警,以及清障车辆,前往私占停车位“重灾区”——新华东路。

  新华东路沿街的店面门口,仍然“大摇大摆”地摆着障碍物,大石墩、锥筒、凳子、广告牌、铁桶等,品类繁多,目的却只有一个:占用车位。

  原本施划的黄线,是作为机动车的公共停车位,却停着自行车、电动车。

  民警将店铺门口用来“霸占”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逐一清除,搬上清障车,准备运走。有些石墩实在太重,要两个民警才能搬得动。

  一条街走下来,就装满了一整个后车斗,商家自知理亏,也不作声。

  交警:将进行常态化管理

  芗城交管大队巷口中队中队长荣利军坦言,故意占公共停车位现象确实比较普遍,“我们想通过这一次整顿,给周边其他商家一个警示,让他们也尽快将公共停车位腾出来”。“从目前来讲,市区公共停车位资源比较紧张,再加上商家的占用,导致停车位少之又少,”荣利军介绍,“今天的整治还仅是开始,还没有开始严格的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处以1500元的罚款。”

  海峡导报记者从芗城交管大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至8月30日,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开展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市区6个勤务中队将对辖区路段进行巡逻,对拒不执行、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再次拍照取证留档,并根据相关规定,处1500元罚款,并强制排除障碍。

  海峡导报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通讯员 刘昱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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