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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怕被情人纠缠杀人埋尸 他“心平气和”过春节

2012-02-01 08:0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

  海都闽南网讯 他接婚外恋的情人去吃饭,还开房间喝茶,之后将她带到偏僻的海边,乘其不备将其掐倒,见其还有动弹,再用铁锹敲死。杀死情人后,他直接回家睡觉,照常工作、生活,心平气和过了个春节。

  他就是杜浔镇的林某木,受害者是石榴镇女子余某(详见本报1月30日A14版)。

  前日,在漳浦县石榴镇温斗村长林自然村余某家里,余某的父亲余仁春说,女儿之前一直在漳州市区打工。1月19日妻子林英兰接到女儿的电话,要母亲当晚7点多赶到漳浦汽车站去接她。在车站,余某提了一些酒和茶叶让母亲先带回家,说自己要先到杜浔镇找一个人讨要欠款,当晚会回漳州市区,第二天就回家过年。

  之后,余某的手机一直打不通。1月20日,余仁春到石榴镇派出所报案。

  因为余某并没有告知要去找谁讨钱,最后民警从漳浦汽车站的监控调取到一段视频,锁定余某离开时乘坐的的士。的士司机回忆了余某下车的位置。当晚跟余某一起搭乘该的士的一位服装店老板,对余某的印象很深,余某下车后,一名开着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的男子,将她接走了。

  1月23日,警方锁定杜浔镇的林某木。经过调查,2006年林某木和余某就认识了,两人有过一段情感纠纷,余某之前还曾来过林某木家。两天后,警方找到林某木。他表现异常镇定,还反问警方为何找他,坚称和余某并不认识。

  1月27日,林某木松口承认,2006年他与余某结识,有了这段婚外恋。一年多前,他想了结这不正常的关系,但未能如愿。

  林某木说,事发当晚,余某要向他借2万块钱,由于之前他曾借钱给她,结果泥牛入海,林某木不愿意再借,但又担心余某跑到家里闹,将这段婚外情公开,遂起了杀机。

  当晚林某木将余某载到杜浔镇后江海边,一个养殖鲍鱼的简易搭建的棚子边,趁其不注意,从后面掐住余某的脖子,将她掐倒在沙地上,随后,林某木骑摩托车回家拿铁锹,准备挖坑将余某深埋。

  林某木说,他将余某拉进半米深的沙坑时发现余某还有知觉,就举起铁锹朝其面部头部狠击几下,直至余某再也不能动弹,还将余某身上的600元钱搜走。

  次日,林某木还像往常一样开拖拉机帮人运送红萝卜,春节期间该喝酒就喝酒,邻居和亲戚都没有察觉出他有什么异常。(本网记者 曾炳光陈青松通讯员陈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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