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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福建省本级医保调整缴费基数

2014-06-27 11:14 来源:福建日报 0

  记者26日从省医保中心获悉,自今年7月1日开始,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从最高不超过12021元,最低不低于2404.20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3332元,最低不低于2666.40元。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4444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从400.70元调整为444.40元,其中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 (市、区) 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666.4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从240.42元调整为266.64元。(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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