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划6000亩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 明确扶持职责
2014-06-27 09:19 来源:闽南日报
0
原标题:漳州划定6000亩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
5月26日下午, 2014年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漳州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关于保护和扶持水仙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划定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设置保护管理机构,强化保护措施,明确部门扶持职责。
办法和意见中指出,漳州分为核心区和控制区两个部分,面积共约6000亩(其中核心区3000亩、控制区3000亩),保护区范围东至西洋坪路、西至圆山东侧高排渠、南至规划中南环城路、北至规划中南江滨路。在核心保护区内规划建设水仙花公园。
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成立漳州市水仙花原产地保护管理所,进行日常保护、管理。鼓励引进市场机制,实行公司化运作,保护原产地。
漳州水仙花基地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占用,禁止从事与水仙花种植无关的活动;控制区纳入生态农田保护,禁止从事与生态农业无关的活动。(闽南日报记者 余辰)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