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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设学前教育助学金 一年最高补助2000元

2014-06-27 07:48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27日讯 前天,漳州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漳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提出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补助。补助标准分1000元/年和2000元/年两档,主要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人数的3%以内(含3%)确定。

  每年6~8月,幼儿园指派专人对片区拟入园(预报名)适龄幼儿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对需要资助的对象在入园前分发并收回申请表。在规定的人数比例内,幼儿园对申请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评审,并按以下困难类别先后顺序予以确定:

  第一类:(1)孤儿或残疾幼儿;(2)低保家庭幼儿;(3)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补助标准为每年2000元。

  第二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指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父母是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等情况)。补助标准为每年1000元。

  每年9月初,各园拟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幼儿园注册时,由监护人签字领取。

  《细则》还明确要求,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助学金的设立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同时,对民办幼儿园加强收费管理。 (海都记者 朱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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