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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贼狱中“加为”好友 出狱后在漳疯狂作案

2014-06-11 10:58 来源:东南网 0

  两名老贼一个是福建省诏安县人,一个是广东省饶平县人,他们同因盗窃犯罪在漳州监狱服刑而“加为”好友。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还相约共同合作“走老路”搞钱花。6月10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两人批捕。

  年已55岁的福建诏安男子李某洪,曾因盗窃罪在漳州监狱服刑10个月。在这期间,他结识了46岁的广东饶平人杨某春。杨某春和李某洪一样,也是因在诏安盗窃摩托车而被判刑7个月。由于他们服刑的罪名是一样,两人很聊得来,在漳州监狱里面经常彼此互相照顾。

  去年10月李某洪出狱后,专程赶到饶平县城找比他早出狱3个月的杨某春。两人见面之后,彼此之间留下各自的联系方式,约定如果杨某春要到诏安县来盗窃摩托车就会联系李某洪。

  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凌晨4时许,杨某春骑着一辆白色的二轮摩托车来到诏安汽车站,打电话叫李某洪出来。之后杨某春载着李某洪来到深桥镇考湖村,在路边一个民宅里看见院子里面有一部凌肯牌摩托车和一部电动车。于是他们就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各自带上事先准备好的蒙面帽子,由李某洪负责在村路边望风,杨某春则带着液压钳子走到院子大门并剪掉大门的锁头。

  杨某春进入一楼客厅把放在茶几上的钥匙拿走,先把一辆白色凌肯牌摩托车盗走后藏在路边。之后两人继续返回去,由李某洪进去院子把另外一部助力车盗走,把助力车藏在之前藏白色凌肯牌的地方。接着杨某春把盗窃来的白色凌肯牌摩托车开往广东省饶平县,以1200元卖给一名外号“老赵”的男子(另案处理)。卖完后两人又返回到藏助力车的地方,李某洪把盗窃来的助力车开往广东省饶平县,由杨某春以800元卖给“老赵”,卖得的赃款由杨某春、李某洪两人平分。

  接下来的几个月,李某洪和杨某春连续疯狂作案。5月22日晚22时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诏安县铁炉港附近将杨某春抓获,随后随后依法传唤李某洪。第二天两人即被诏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证属实,李某洪和杨某春两人共盗窃1部助力车、一部两轮摩托车和四部三轮摩托车,案值32981元。(通讯员 沈木长 肖燕娥 东南网记者 卢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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