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云南籍男子QQ认识女同学 将其带走并敲诈获刑

2014-05-29 08:08 来源:闽南网 1
2013年6月,31岁的严某通过QQ,与漳浦县一中学生汪某相识。

  闽南网5月29日讯 通过QQ认识女中学生,云南男子严某将其带至芗城区同住,并敲诈其家人。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严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被芗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6月,31岁的严某通过QQ,与漳浦县一中学生汪某相识。10月7日,严某到漳浦县,将汪某带至芗城区石亭镇,共同租住。

  10月11日,汪某的姐姐发现其失踪,打电话得知她私自到芗城,要求她立即回家。严某趁机向汪某家人索要2万元,否则不让她回去。汪某家人报警。

  10月16日,汪某离开严某,并在漳州客运中心站找到其姐夫,随后协助警方抓获严某。(海都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两男子半年割卖香蕉3万斤 却是别人家的香蕉
下一条:漳州法律援助站开进看守所 昨揭牌属全省首例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