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漳专线司机被捅伤案追踪:嫌犯获刑5年3个月
2014-05-08 07:23 来源:海峡导报
0
▲翁伯达展示判决书
厦漳专线司机翁伯达,因为要求小偷下车,结果被小偷谢某持刀捅伤(导报去年11月、12月连续报道)。龙海市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昨日上午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谢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17.49116万元。
昨日,翁伯达对导报记者说,他真心希望谢某能改过自新,“如果我的血能拯救一个年轻人,就没有白流”。
判决:故意伤害 小偷获刑
2013年11月18日中午,厦漳专线司机翁伯达驾驶车辆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车站附近等客时,一名小偷上了车。翁伯达立即认出了小偷谢某,并要求其下车。气急败坏的谢某持刀捅伤翁伯达。10天后,谢某被台商分局民警抓获。2014年4月21日下午,龙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犯罪嫌疑人谢某当庭认罪。
昨日上午一审宣判。龙海市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持刀捅伤翁伯达,致其重伤,该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龙海市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被告人谢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翁伯达的经济损失174911.6元。
翁伯达但愿他能悔过自新
警方的资料显示,谢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4月6日被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同年6月16日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2005年8月11日,被厦门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处劳动教养2年……“这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是一个惯犯。”翁伯达觉得,谢某5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在他看来,还是有点轻。“不过,如果这次事件真的能唤起谢某的良知的话,我也心甘情愿了,说明我的血没有白流,还拯救了一个年轻人。”翁伯达说,他真心想谢某能改过自新。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文/图)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