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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5月起对黄牌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罚款扣分

2014-05-04 15:25 来源:漳州新闻网 0

  从去年8月份开始,漳州市区的电动车实行挂牌,交警部门此前提供的数据显示,市区超标电动车达七成以上。自挂牌以来,交警部门多次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但漳州市区的电动车尤其是黄牌超标电动车,仍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此,从5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对市区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逆向、闯红灯、酒驾等黄牌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给予处罚、计分。

  无牌驾驶扣12分罚款200元

  4月30日,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规范市区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从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以现场查抓为主,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届时,交警部门将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中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扣分处罚规定,来处理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

  在之前的整治过程中,交警部门发现有仍不少无牌、无证的超标电动车在市区行驶。对此,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1日起,在市区(芗城、龙文两区)行驶的超标电动车,如发现无牌,将罚款200元,并扣12分;如驾驶人无证驾驶,将罚款300元。”

  闯红灯扣6分罚款150元

  自挂牌以来,交警部门多次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但是,有些市民以为有牌有证就有了“护身符”,可以在道路上畅通无阻,导致骑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酒驾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将对黄牌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扣分、处罚。“骑黄牌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将给予警告,并罚款100元,扣2分;不按道行驶,罚款100元;逆向行驶,罚款100元,扣3分;闯红灯,给予警告,罚款150元,扣6分;酒驾将按机动车酒驾处罚规定给予处罚。”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如果一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与机动车相关规定一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驾驶证,驾驶人要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

  学生驾驶超标车按无证处理罚300

  在市区,一到上下学高峰期,随处可见中学生骑超标电动车穿行于人流、车流中,多数不戴安全头盔,且不按道行驶、逆行、载人等现象较为严重。此外,一些骑电动车的学生为图一时方便,在横过道路时不走人行横道、天桥等行人过街设施,而是选择跨越主干道设置的中央隔离护栏,横穿道路,存在极大的事故隐患。

  为了改观这一现象,今年3月份,漳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在校学生骑合标电动车须满16周岁,超标电动车满18周岁,且要有摩托车(准驾E)或轻便摩托车(准驾F)驾驶资格,戴安全头盔,靠右侧行驶,不准载人。另外,交警部门曾在4月初实行“抄告制度”,由道安办定期通报各校学生交通违法情况,各学校则及时对交通违法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发出《漳州市学生交通安全警告书》送至家长,并责成该学生作出书面检查。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安全事故,5月1日起,如发现未满18周岁的学生骑超标电动车,按无证处理,罚款300元。”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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