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胡祖才一行 来闽调查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2014-04-29 10:27 来源:福建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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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在福州会见了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为组长的国务院督查组一行。尤权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督查组专程来闽开展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表示欢迎。他说,中小微企业是发展实体经济、创造社会财富的支撑力量,希望督查组多提指导意见,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我们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水平,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福建日报 胡斌)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适用条件范围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新政实施后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也可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据测算,全省将有近14万户小微企业受惠。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扩围后,对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对定率征税的小微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原办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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