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银转账汇错1万元 芗城法院判收款方全额返还
2014-04-26 13:3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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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26日讯 江西女子李某萍在晋江打工,通过网银转账,结果错把1万元汇到芗城男子詹某的账户,讨要不回,只好把对方告上法院。
李某萍说,去年7月7日晚8点04分,自己在网银转账时,失误错将1万元汇入詹某在某银行开设的账户。第二天,她向晋江市公安局反映这一情况。经晋江市公安局查实,确有此笔款汇入詹某账户。经公安派出所与詹某联系,要求将这笔误转的汇款1万元返还,但詹某拒不返还。
去年8月7日,李某萍向漳州芗城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萍诉称,自己与詹某无生意的交往及债权债务的存在,詹某没有占有其所错汇的1万元的合法依据,詹某的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詹某返还人民币1万元。
开庭时,詹某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供书面答辩。
漳州芗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萍以被告詹某占有其错误转账的1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该款项。李某萍就该诉求举证证明其有转账1万元至被告詹某的银行账户,对于她的诉求,李某萍已尽了举证责任。而本案中,詹某未能举证证明其占有该1万元的合法依据,属于举证不力,应承担不利后果。
昨天,漳州芗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詹某不当得利,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萍1万元。(海都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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