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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朋友开赌场被漳州长泰县检察院起诉 被判有期8月

2014-04-06 14:30 来源:海峡导报 0

  都说出门在外靠朋友,老乡互相帮忙本是好事,但是做了违法的事情,可就不一样了。4月4日,经漳州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黄某兵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程某林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来自江西的黄某兵一心想着开设赌场抽头赚钱,苦于没有资金周转。2013年7月初,他找到老乡程某林商量借款事宜,还承诺支付利息。程某林觉得开设赌场有钱可赚,便分3次提供10万元给黄某兵用于赌场周转。

  2013年7月11日至7月26日半个月间,黄某兵先后在长泰县江都村村内祠堂等场所,提供赌具、资金,供参赌人员以赌“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还雇请老乡黄某桂(另案处理)在场记账管理。黄某兵按不同牌局从中抽头,半月间获利近10万元。

  长泰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进行摸排,于2013年9月24日将黄某兵、程某林抓获归案。

  经办检察官指出,程某林主观上有营利的目的,且在知情情况下,还提供资金帮助他人开设赌场,属于共同犯罪,其行为也构成开设赌场罪。(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黄从 余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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