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地税局:中奖发票需打印真实姓名方可兑奖
2014-03-25 11:00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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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午,家住市区天利仁和的黄女士,在万达某餐饮店用餐后索要了发票。刮开发票的兑奖区,黄女士发现得了500元的奖金,当天下午便拿着发票兴高采烈地到漳州市地税局要兑换奖金。工作人员却告知黄女士该发票不能兑奖,原因是发票上没有打上真实姓名,这让黄女士有些郁闷。
“当时开发票的时候,店家没有提醒我要提供真实姓名,我也不知道这个规定。”黄女士随后找到用餐的商家理论,商家说之前一直都是这样处理发票的,没有哪个客人投诉过。
记者采访了漳州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商家开具的兑奖发票都必须打上个人的真实姓名,否则无法兑奖,因为中奖发票到地税局兑奖时,仅需要提供一张身份证,如果发票没有真实姓名的话,容易造成冒领。漳州市目前最高的发票中奖金额是一万元,如果发生冒领的情况,对消费者来说是极大的损失。
“大众热线”提醒读者:在索要发票时,一定要让商家打上自己的真实姓名,以防兑奖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方一凡 通讯员 谢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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