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漳州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调整为53.91万元
2014-03-13 07:5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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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13日讯 昨日,记者从芗城区社保中心获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因此,对在2014年度期间发生工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53.91万元,比2013年的49.13万元增加了4.78万元。(本网记者 黄颖 通讯员 张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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