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每人每年35元
2014-03-02 13:4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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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
闽南网3月1日讯 记者从漳州市政府了解到,日前,漳州市政府对2014年卫生重点工作部署要求。
在医疗设施建设方面:续建漳州市妇幼保健院和漳州市医院外科大楼,计划新建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大楼、市120急救中心业务大楼、市医院朝阳分院病房大楼等社会事业重点项目。
在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方面:将巩固拓展基本药物制度,扩大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范围。鼓励引导民间、外资等社会资本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社区医生(乡村医生)和居民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分片包干、团队合作的农村、社区卫生工作新机制。
在开展为民办实事方面:将实施妇女保健机构基本设备达标建设,危重症孕产妇监护网络建设、县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能力建设等,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今年全市计划再新增床位2000张、卫技人员1000名,培训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4000名。(本网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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