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规定领导干部要说明用车住房和家属子女从业情况
2014-02-20 10:10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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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要说明家属子女从业和个人公务用车、住房等情况。
昨日,漳州市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动员讲话。
根据《漳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此次活动对象是漳州市全体党员,主要任务是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陈家东表示,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整治“四风”问题与破解改革难题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聚集革故鼎新的力量,共同把改革蓝图变成现实。
《方案》要求,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存在问题,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领导干部还要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
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其中,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记者 沈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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