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车祸骨折医生未诊出 院方补偿1000元了事
2012-01-11 07:5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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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8日晚7点左右,住在龙文区步文镇后坂村的田某,在芗城区出了车祸。双方协商私下协调解决,当晚8点,肇事司机带田某到芗城区某医院就诊,医院根据田某自诉的右足趾部肿胀、疼痛、活动障碍等症状,为田某“右足趾部”拍X片,医生根据报告诊断,田某“右足趾背部软组织挫伤”。
海都闽南网讯 2011年12月18日晚7点左右,住在龙文区步文镇后坂村的田某,在芗城区出了车祸。双方协商私下协调解决,当晚8点,肇事司机带田某到芗城区某医院就诊,医院根据田某自诉的右足趾部肿胀、疼痛、活动障碍等症状,为田某“右足趾部”拍X片,医生根据报告诊断,田某“右足趾背部软组织挫伤”。
肇事司机见没有大碍,提出赔偿1000元,田某表示同意,也没有留下对方联系方式。第二天,田某感觉右腿疼痛异常,到一家小诊所检查,检查结果是骨折了。当月21日,田某又到龙文医院做检查,被诊断为右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
田某认为,正因为芗城区某医院误诊,自己才会只让肇事司机赔1000元了事,导致她无处索赔,要求医院赔偿3万元。
该医院则认为,他们主要是程序上的过错,当日值班医生未按规定将诊疗经过记录在门诊病历内,只愿赔偿田某在该医院及龙文医院的就诊费用。双方为此闹到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
昨日,经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医院赔给田某1000元作补偿。(本网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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