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失窃摩托再次被盗抓住小偷领回车
2011-04-27 02:4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25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以盗窃罪、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廖某金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1月24日,江西人廖某金、廖某兵(已判刑)路过市区丹霞路东南加油站旁,见一辆摩托停放在那,便将车推走,推至东环城路安发加油站附近时,被巡逻人员抓获。经查,该车车主是胡某,车子在2008年就曾被盗,是谁盗走还在调查。胡某接到通知领车时,也十分意外。
另据查明,廖某金还于2010年11月23日在江西购买一辆被盗摩托车。(本网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真坚)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