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划定九龙江下游采砂禁区 中港为可采区域
2014-01-25 13:3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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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25日讯 昨日,漳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加强对九龙江下游河道采砂管理,并明确了禁采河段和可采河段。据悉,通告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面实施。
通告要求,所有采砂船只一律不准进入禁采区进行采砂作业,严禁采(运)砂船将砂石运至禁采区范围内堆放。一经发现,沿江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对在该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非法采砂、取土、破坏河床、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和通航等公共安全,以及盗窃国有砂石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
水利、公安、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将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采挖砂石、取土、淘金等破坏河床稳定行为;取缔大型吸式采(运)一体化船,防止对河岸堤防安全造成巨大隐患;对阻碍河道采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禁采河段
1.九龙江北溪
华安丰山九龙大桥上游500米至北引桥闸河段。
2.九龙江西溪
南靖靖城大桥上游500米至福河与南港汇合口河段。
3.河口河段
北引桥闸至龙海北港高速公路桥下游3公里(四进洲洲尾)河段;龙海中港新社至中港高速公路桥下游3公里(宁站农场)河段;北引桥闸至南港高速公路桥下游3公里(南港南汊与北汊分岔口)河段;南港南汊禁采河段。
可采河段
南港北汊可采区:龙海南港玉枕洲北汊长3.3公里河段;
中港可采区:龙海中港高速公路桥下游3公里(宁站农场)至河口长4公里河段;
北港可采区:龙海北港高速公路桥下游3公里(四进洲洲尾)至白礁长4.4公里河段。(本网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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