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调高到320元 提高报销比例
昨日,漳州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将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80元提高到320元,根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幅度。
制定第五轮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招投标方案及考评办法,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工作,逐步提高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降低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使参保对象不“因病致贫”。
同时探讨试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通用,方便家庭成员调剂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根据新修订的《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并拟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纳入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问诊和购药。
漳州市2014年社会保障工作措施:
(一)扩大参保覆盖面。继续扩大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及时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按时发放到位,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归口管理,扩大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
(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争取省里政策支持,探索古雷石化重点项目失地农民城镇化社会保障路子,将失地农民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做到“即搬、即转、即保”,即:失地农民一旦与政府签订搬迁协议,政府部门立即为失地农民办理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手续,并将其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对象,以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后顾之忧”,推动重点项目的加快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详情:漳州古雷石化项目失地农民将纳入职工养老保险
(三)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推动城乡医保统筹管理,逐步实现城乡医保均等化。
(四)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将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80元提高到320元,根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幅度。制定第五轮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招投标方案及考评办法,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工作,逐步提高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降低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使参保对象不“因病致贫”。
(五)规范医保“两定”管理。探讨试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通用,方便家庭成员调剂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根据新修订的《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对符合规定的及时纳入“两定”管理,并拟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纳入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问诊和购药,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
(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社保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社保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建设,做到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并建立异常情况预警报告制度,使社保基金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确保社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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