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购买电动车店家承诺帮上牌 遭推诿投诉获退款
2014-01-22 09:5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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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市民陈女士购买一辆电动车,购车前商家承诺帮她给电动车上牌,之后对方却百般推诿。多次与销售商协商无果,她投诉到市工商局。1月20日下午,经调解,销售商同意退车并返还陈女士购车款2300元。
2013年年末,陈女士在市区某电动车行买车,商家承诺于当月15日帮她给电动车上牌,于是陈女士付款购买了新车后,先将车子骑回家。结果她左等右等,一个月过去,商家仍没有给她的电动车上牌,陈女士的车没有上牌就不能上路行驶,交涉多次都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诿。“买电动车就图个出门方便,现在电动车上不了牌,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陈女士一提起此事就一肚子火。
1月20日下午,陈女士再次来到车行,被告知上牌时间要推迟到今年2月底。忍无可忍的陈女士当场要求车行按照当初给予的“不能上牌可随时退货”的承诺直接退货,却遭到车行老板的拒绝。车行老板表示,只能让她补500元差价更换另外一款电动车。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向漳州市12315寻求帮助。
接诉后,12315工作人员马上与车行老板进行联系,援引《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应规定,要求车行老板信守承诺。最终车行老板表示愿意为陈女士退车,当场退还2300元车款。(记者 朱俊辉 通讯员 王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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