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老板多次收购被抢黄金项链 被判缓刑
2014-01-16 09:4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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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16日讯 明知是抢夺来的黄金项链,典当铺还多次予以收赃。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获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去年5月29日下午,蔡某和叶某在漳州市区抢夺行人的金项链,到程某的典当铺销赃,得款1600元。
后来,两人又多次将抢夺所得的5条金项链典当给程某。去年7月2日,两人再次抢夺被抓获,带民警找到程某的典当铺。
为减轻罪责,在诉讼中,程某认缴了罚金15000元,并交出5条金项链,而典当款已被抢夺者挥霍一空。(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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