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漳州市委台盟漳州市委提议 希望公积金能支付装修
2014-01-05 12:3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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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5日讯 好不容易凑够买房的钱,又没钱装修了。对此,民革漳州市委、台盟漳州市委提议,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允许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等环节。不过,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提议不大可行。
台盟漳州市委提出,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又难提取,使原本能为住房提供保障的公积金,只能长期闲置在账户里。因此建议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允许用于与住房相关的支出,如个人缴交部分可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装修费和维修费等住房养护环节。
民革漳州市委也提议,在不影响漳州市公积金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适时修改管理办法,增加允许公积金支付装修、租房费用的相关条款。
记者从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规定中明确指出,“住房中小修、装修均不符合公积金支取条件”。在公积金的使用情况方面,漳州市公积金使用率在70%左右,而75%是警戒线,因此,漳州市公积金的使用情况目前刚刚好。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可能无法保障刚性需求的支取,例如,首套房的支取、离退休的支取等。目前,在省内,还没有哪一个地方的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装修费用,而今年全国在公积金上采取收紧政策。(本网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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