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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铁路和邮政系统税务营改增试点运行成功

2014-01-03 10:18 来源:闽南日报 0

  记者从市国税部门获悉,1月1日上午8时25分,漳州市邮政局的财务人员在市局办税服务厅现场开具了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南昌铁路局漳州车务段的财务人员成功开具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市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成功运行。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自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我市共有107户纳税人涉及,其中,铁路运输业1户,邮政业64户,物流辅助业42户。

  据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我市自2012年11月1日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行业税负总体减少,结构性减税效应较为明显,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据初步测算,仅2013年前11个月,我市共减轻试点纳税人税收负担约7421万元,同期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因新增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而减轻负担14599万元。此次,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增值税链条将进一步完善,不仅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加快流通行业发展,还将促进其他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税负的进一步降低,使改革红利持续显现。(记者 罗蓉芳  通讯员 陈振忠 黄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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