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企业和机动车成治理对象
丘天/制图
闽南网12月10日讯 最近雾霾很忙,从北到南,袭击了许多城市,连福建也没放过,还好漳州幸免于难。
防患于未然。近日,漳州芗城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即日起,进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重点治理大气污染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等。整治将持续到明年3月。
整治啥?
1大气污染的企业
加强对钢铁、水泥、化工等企业的监管,检查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食品厂、木材厂、饲料厂等重点行业,开展烟囱黑烟专项整治,严防企业对锅炉管理不善,未按要求安装相关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生产时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处理设施,而导致锅炉烟囱冒黑烟等现象。
重点检查芗城区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途两侧的燃煤锅炉,及利用木材、工业废弃物边角料作为燃料的企业。
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
加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小染料、小炼焦、小炼硫、小炼砷、小炼汞、小炼铅锌、小火电、小玻璃、小水泥、小钢铁等小企业的取缔力度,查处违法建设燃煤锅炉、柴油炉。
3扬尘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4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通过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的车辆,特别是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怎么整?
专项检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暗查和夜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此外,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次数,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驻厂监督,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对发现违法问题不及时查处、检查工作存在遗漏、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约谈有关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本网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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