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车辆被强制开走 部门:扣车要开“扣车单”
大货车超载,由于司机拒绝跟随执法车辆去过磅,在没有任何凭证的情况下,超载车辆被强制开走,司机一怒之下,报假警称被抢劫。昨日,导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发市民和部门关注。相关新闻:司机报警称遭穿制服人员抢劫 执法大队执法费解
昨日,漳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科回应:强制扣车,肯定要开具《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俗称“扣车单”。
法规科表示,未开具凭证,即把车开走一事,多少有欠妥当,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了解。
争议:开走过磅该不该开凭据?
据了解,当时扣车点距离执法人员要求过磅的地点,只有200米远,龙文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要求大货车司机跟随过去过磅,遭到拒绝,随后执法人员强行开走货车,且未留下任何单据。执法人员称,等到要开具违规凭证时,却找不到货车司机。
针对执法人员的做法,朝阳派出所办案民警有意见:“我们民警扣车,肯定会给对方一张‘车辆扣车单’,龙文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扣车不开具凭证让人不解。”
民警表示,只要物品、财务转移到了执法方手上,执法人员必须开具凭证,这是依法办事的最基本流程。
对此,龙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负责人黄先生却觉得冤枉和气愤,他说:“是车辆司机拒绝执法在先,接着不肯跟随,执法人员才强行把车开走。”黄先生表示他们是按照自己的规定来执法,之前1000多部车辆,都能按照执法人员的规定,跟随去过磅,唯独这辆车是例外,还报假警称车辆被抢劫,是司机故意,执法人员执法没问题。
不过,黄先生最后表示将更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等,将严肃处理。另外,准备向上级要求采购记录仪,把执法过程记录下来,完善执法。
说法:扣车一定要开具“扣车单”
对此,漳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科的谢科长解释:按照法规规定,如果司机抗拒行政执法,执法人员也只能进行劝导,如果还是不配合,可以要求警方协助执法。
警方不在的情况下,要把超载车辆强行开走,执法人员要给对方开具《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俗称“扣车单”,之前叫做“扣车凭证”。
谢科长表示,不管配不配合,只要滞留对方财物,就要给对方“扣车单”。
而对于龙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警方找到大货车后,才迟迟开具一张“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的做法,谢科长表示,“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不属于强制措施,是怀疑并调查取证阶段中的一种行为,可以保存7天,对物品进行登记保存。
谢科长认为,比较稳妥的做法是,龙文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应该要求车辆和人员跟随去过磅,再当场开相关凭证。如果对方执意不跟随,也要告知对方地点、联系方式,好让对方找得到。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