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华都一箱牛奶标价26元 结账时却多收3元
2013-11-10 09:3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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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与售价不一致一箱牛奶差价3元
昨天下午2点,市民欧小姐到漳州市区漳华路新华都购物广场丹霞店购物时,碰到了一件烦心事,买一箱标价为26元的牛奶,结账时却被多收了3元。
欧小姐说,她平时就常到该超市购买“蒙牛未来星妙妙儿童营养乳酸饮品”,以前价格在29元左右,昨天她看到该款牛奶旁的价格标签为“蒙牛未来星26元”,便向商场多名现场工作人员询问价格,但等了10多分钟,工作人员都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答复。
“工作人员看了标价,没人说不是26元。”欧小姐买下后,超市提供的购物小票上显示,该款牛奶的售价是29元。一气之下,欧小姐拨打12315投诉。
约一个小时后,记者赶到现场时,商场已将该牛奶旁的价格标签换为“每件29元”了。一名现场负责人解释,蒙牛未来星那款售价为26元的牛奶早已断货,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更换价格标签。
欧小姐认为,商家除了真诚道歉外,还应按差价的10倍进行赔偿,即30元。对此商家无法接受,现场一名负责人只答应退3元给欧小姐,双方没有达成调解。
漳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罗女士说,商家存在过失,要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惯例,此类协调办法是商家向消费者“退(差价)一赔一”,即6元。罗女士也提醒道,市民到商场购物一定要在现场仔细核对账单,避免出现商家低标价高结算和重复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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