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被屋主发现 小偷两次持刀架在脖子上求原谅
2011-12-29 07:5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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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闽南网讯 入室盗窃时,恰好屋主回家,这名小偷竟两次持刀,以要伤害自己为由恳请屋主原谅。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龙海颜厝镇的石某犯盗窃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9月12日晚7时许,28岁的石某在一网吧上网后,因没钱吃饭,就溜到网吧上面的楼层入室盗窃。他见3楼一户人家的窗户没有关,就掰开防盗网钻了进去,在房间衣柜里找到400元。
石某准备离开时,屋主黄某正好回家,石某赶紧躲进卫生间。黄某进家后,发现家中遭小偷,由于他是刚出去不久,便猜小偷可能还没有离开,于是叫来住在同一小区的朋友林某。随后,黄、林两人进入房间检查,石某见自己逃不掉,便冲出卫生间,跑进厨房抄起一把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乞求黄某原谅,不要报警。黄某劝说十几分钟后,石某才把菜刀放下。黄某要求石某把偷的东西交出来,林某则悄悄向石某走过去,石某见状,又从口袋中掏出一把小刀,抵在自己的腹部,称如果黄某打他,就把自己捅伤。黄某见情况不妙,赶紧报警。(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于敏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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