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老屋竟被铺上现代瓷砖”追踪 文保所:铺瓷砖属日常性修缮
闽南网10月24日讯 昨日下午,漳州市文管局文保所、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到场核查潘尚书府第更换新瓷砖的事。作为市级文保单位,业主未经申请,就展开施工,把2间房屋的地砖换上新瓷砖(详见本报昨日N1版报道“潘尚书府第”又遭破坏 明朝老屋竟被铺上现代瓷砖)。
文保所工作人员称,正在施工的两间老屋,地面上原有的红砖早已被破坏。业主许小明将早前的旧瓷砖敲破,重新铺上新瓷砖,属日常性修缮。不过,许小明在施工之前没有文管局报备,属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当场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属日常性修缮只需报备即可施工
昨日下午3点多,记者跟随漳州市文管局文保所、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来到“潘尚书府第”核查情况。
虽然,前天,社区居委会要求停止施工,但施工仍在继续。屋内,约一间半的地面瓷砖已铺好。业主许小明说,“水泥工很难请,停工将导致不小的经济损失”,所以没有停工。
漳州市文管局文保所工作人员小王,查看现场情况后,又打电话向省文管局专家求证,最终作出判断:这里铺瓷砖,属日常性修缮。小王说,正在修缮的两间房屋,原有的红砖地板,早年已被破坏殆尽,不见痕迹。前些年,有人在地板上铺上了一层瓷砖,这种瓷砖已不属于文物保护范畴。徐小明将旧瓷砖敲破,重新铺上新瓷砖,只是日常性维护,并不会对“尚书府第”造成影响。
工作人员要求许小明格外小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擅自扩大修缮“范围”,不能对建筑墙体、横梁等主要架构造成损害。文保所将积极介入,做好后续的监督工作。
为何会出租成店面产权归属尚不清
潘尚书府第为何可以住人和出租?漳州市文管局文保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不清楚这个古建筑的产权归属。新华西社区居委会主任林海英介绍,潘尚书府第很长一段时间住着潘氏后人。1998年以前,这里是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场所。1998年后,因周边拆迁改造,社区居委会搬走,便作为开发商的过渡房供拆迁户居住。此后,该府第转作出租房,由新华西居委会代管。
对于房屋未得到很好的修缮,文管所小王称,“一旦大规模修缮,至少需要上百万资金”,而目前每年上面拨下来的修缮经费很少,“潘尚书府第”一直无法得到应有的维护。
另外,院子里的公厕已经陪护尚书府第十多年了。漳州市文管局文保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它确实在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之内。早年规划的确有问题,一时间还无法拆掉。
【链接】文保单位动工修缮,要怎么走程序?
漳州市文管局文保所工作人员小王称,市一级的文保单位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都需向市文保所报备。他说,文保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必须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根据修缮的程度不同,文管部门介入、监督的形式也不尽相同。小王说,如果是日常性修缮,只需到向文保所报备即可施工,但要特别注意,不能对文保建筑构架造成损害。
如果是较大程度的修缮,如落架大修,业主或相关责任单位,要先请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修缮方案。方案要通过市文管部门审批,才能动工。施工时,也必须请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担才行。在这期间,文保部门将全程跟踪监督,并最终对修缮的结果进行验收。(本网见习记者 肖和勇 梁政)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