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看了一眼引发打群架 男子从三楼跳下受伤
2013-10-23 08:04 来源:闽南网
1
长旺/漫画
闽南网10月23日讯 几个朋友相约唱K,本是一桩乐事。却因为朋友在包厢外看了别人一眼,引来口角,发生肢体冲突,为逃离追打,王先生从三楼翻窗户跳下楼,摔成轻伤。
今年10月9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定林某佳、林某福、林某辉、林某在4名被告10个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赔偿受害者医疗费等损失12万余元。
2012年10月4日23时许,林某佳、林某福、林某辉、林某在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一个KTV唱歌,经过22号包厢门口时,林某佳发现王先生的朋友蔡某毅看了他一眼,便上前质问。二人随后发生口角并打架,引发林某福、林某辉、林某在及蔡某毅、王先生等人互殴。王先生被逼到过道转弯的楼梯口,便顺着楼梯跑下三楼储物间。
王先生说,当时他很害怕,储物间那正好有一扇窗户,他就将那窗户推开跳了下去。“跳下去才发现挺高的,想站起来却站不起来。”王先生随后报警。2010年10月10日至17日,4名被告分别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今年7月9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4名被告提起公诉,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共计122666.93元。对于量刑结果及民事赔偿,王先生均表示不服,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网记者 朱加良)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