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追踪 昨两名涉案人员被公诉
2013-10-10 10:1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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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0月10日讯 2名身为政府聘请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不仅不履行无害化处理职责,反而利用职务便利,以盈利为目的,非法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病死猪肉,价值人民币100万余元(本报5月4日A2版曾作详细报道政府雇员以权谋私 漳州近40吨病死猪肉流向全国
)。
昨日,南靖检察院依法以滥用职权罪、非法经营罪对林某红、吴某荣提起公诉。
去年8月至今年3月,林某红、吴某荣分别被聘为南靖县靖城镇下辖两个自然村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村内饲养户的通知,上门收集病死畜禽、捡拾在村内发现的各类无主病死动物,并将病死畜禽统一运输、投放到镇政府指定的生化处理池。
去年8月开始,林某红利用无害化处理员的身份,收购病死猪进行加工。同年10月2日至10月21日期间,林某红共生产加工价值40余万元的病死猪肉,并先后雇请货车,将病死猪肉和排骨载至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协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寄冻储存,而后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材料销往江苏、泉州等地。
今年1月开始,林某红与吴某荣商量合伙利用无害化处理员的身份,在当地养猪户通知其上门收集病死猪时,以低价收购,并非法屠宰、加工,并寄存到协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冷冻库,准备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出售给客户。从今年1月起至3月,两人共加工价值60万元的病死猪产品。经检验,该批猪产品的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及伪狂犬病病毒均为阳性。(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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