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钱还债 骗走18万元蜜柚
2013-08-23 08:3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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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23日讯 为了筹钱还债,用虚假身份与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协议,将货值180667元的蜜柚私自运到别处出售。昨日,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
吴某是河南省新乡市人,2012年11月19日,吴某驾驶豫HC7255重型半挂车到漳州市,以“王记涛”的身份,用“王记涛”的驾驶证和“鲁QH0375”号车的行驶证,与漳州市芗城区一物流的陈某签订运输介绍单。
经陈某介绍,吴某以“王记涛”的身份与平和县坂仔镇平和南溪果蔬专业合作社某物流签订了运输协议,约定由吴某承运平和东湖农产品有限公司的蜜柚前往北京。2012年11月20日,吴某将车牌更换成鲁QH0375车牌后,前往平和东湖农产品有限公司装载33015公斤的蜜柚,并收取了该公司仓库管理员赖某预付的运费6000元。但吴某没有按照运输协议,而是将该批蜜柚运回老家,以每斤1.7元到2.1元不等的价格卖掉,得款7200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鉴定,该车蜜柚价值为180667元。今年2月,吴某在河南省被抓获归案。(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林妙华 林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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