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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荣昌广场A栋30层楼顶开发商违规建酒吧

2013-08-23 08:08 来源:闽南网 0

    阁楼里已开始装修,堆放着建筑材料

阁楼里已开始装修,堆放着建筑材料

  天台到阁楼建了木栈道,城管再次查看,要求拆除违建

天台到阁楼建了木栈道,城管再次查看,要求拆除违建

  

  闽南网8月23日讯 最近,北京屋顶建别墅、深圳楼顶盖庙宇,各地违建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前晚,漳州小鱼网上,一则“荣昌广场A栋楼顶正在装修准备酒吧开业”的网帖,很快引来众多漳州网友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这处建筑位于30层楼顶,已搭建木栈道、卫生间等,现场还堆放着不少建筑材料。业主称,这是开发商所为,楼顶是公共部分,现在要做经营场所,损害了业主的权益。

  对此,开发商漳州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地产)一王姓工程师称,他们建的不是酒吧,而是“绿化工作室”,但确实没有相关区域的产权,也未报批。

  目前,漳州城管局已责令拆除露台违建部分。漳州市物管站也责令物业公司整改。而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则要求出具原始图纸,以确认内部施工是否违规。各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一旦发现违规将及时查处。

【楼顶施工】

楼顶属公共部分业主疑装修酒吧

  业主林先生称,自己几年前购买了荣昌广场A栋顶层的住房。“我在外地工作,两三个月前回到漳州发现,屋顶有施工队在装修”,林先生觉得不理解,屋顶明明是公共部分,怎么会施工?他刚开始以为,只是屋顶维修什么的,不过几天后,他从工人那里获悉,这里要装修成酒吧。林先生还从工人手中获得一份效果图。

  同样买在30层的业主汤女士、何先生对屋顶被装修,可能要开经营场所,感到生气。“屋顶是公共部分,怎么可以装修起来当做经营场所呢?”汤女士称,她向物业公司反馈,但没有得到解决。

木栈道已建成还盖了卫生间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荣昌广场A栋楼顶。该楼顶上有两座圆顶的景观造型,造型下方各有三间阁楼。其中,中间的阁楼连通30层与屋顶,另外两间分布在东西两侧,三间阁楼前为天台。

  从30层往天台走,先进入中间的阁楼,这里已建好一条木栈道,延伸到天台,数根柱子已进行包柱处理,地面还铺上电线,电梯通风口就在门的附近。此外,屋内一角还放着铁支架。

  走出中间的阁楼抵达天台后,一堆的水泥、沙子、砖块等杂乱堆放,还有一些已砌成小墩台。东边的阁楼,部分墙面贴上瓷砖。楼顶多个方位还建了四间卫生间。

【开发商回应】

楼顶在建工作室但没有经过审批

  荣昌物业林主任介绍,荣昌小区共有数十栋楼房,荣昌广场属于小区的一部分,是后期建设的高层住宅。荣昌广场A栋大约于去年年初开始交房,目前入住率大约60%。

  对于A栋楼顶建设装修一事,林主任称,这个项目是由开发商荣昌地产进行装修建设的,“不是业主说的要建酒吧,原本是想建绿化管理房,两三个月前就开始动工了,不过这几天因为业主投诉等原因,暂时停工。”

  而对于该项目是否违规装修建设、是否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林主任称,他们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荣昌地产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只能咨询开发商。

  开发商荣昌地产一位王姓工程师称,此事确实是该公司派人所为,并否认楼顶建酒吧或会所,“我们打算将造型空间利用起来建绿化工作室,供负责小区绿化维护的公司使用”,而在天台部分进行施工,只是顺带进行“屋面绿化”。

  不过,他坦承开发商没有景观造型阁楼的产权,进行“屋面绿化”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

【部门查处】

  针对此事,漳州住建、城管等部门确定,荣昌地产存在多处违规。目前,各职能部门已分头行动,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制止违规行为。

漳州市城管局三大队:

天台属违建已责令拆除

  昨日,漳州市城管局三大队陈副大队长带队员再次来到该屋顶。他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进行建设,都是违规的。目前,对天台部分违规砌起来的砖墩,他们已责令全部拆除。对于业主提及的建设单位准备用铁架搭盖顶棚一事,他们会密切关注,一旦违建将及时依法查处。

  不过,对于三间阁楼内的装修建设行为,他称,这部分应当由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负责查处。

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

若原图纸无厕所将责令整改修复

  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办公室吴主任称,经过实地走访,他们发现目前三间阁楼只处于装修初步阶段,尚未发现破坏承重墙等行为。不过,他们发现在屋顶上建了四处卫生间,“如果原本没有预留,就不允许新设卫生间”。

  目前,他们已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原始图纸,如果图纸中屋顶原本没有预留卫生间,那么将责令停工整改修复。他们将密切关注阁楼装修相关举动。

漳州市物业管理站:

物业没及时报告属于违规行为

  漳州市物业管理站曾站长称,该事件中,物业公司违反了《漳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如果物业公司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他们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律师说法】

公共部分不得侵占业主可起诉索赔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亮称,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物的屋顶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对于屋顶上景观造型的阁楼,既然开发商没有产权,其他业主也没有产权,说明这部分空间也属于共有部分。这与小区内的假山、喷泉池等景观配套设施的性质是一样的。而小区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均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占。因此,开发商未经业主的同意,试图在阁楼建工作室的这一经营行为是违规的。

  对于共有部分,如果需要改变用途进行经营等情况的,需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还需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规划用途。

  如果有侵占行为发生,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以业委会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尚未成立业委会的,业主可以一起选出诉讼代表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本网记者 苏禹成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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