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遭遇自来水天价违约金”追踪 违约金被免除水务涉嫌利用格式合同
漳州市民遭遇自来水“天价”违约金一事,经导报一再追踪报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昨日,漳州市工商局表示,关于高额的违约金一事,以前也曾接到一些消费者反映投诉,现经初步认定,水务集团可能涉嫌利用格式合同。
事件:天价违约金被免除
经导报报道后,漳州发展水务集团售水分公司郑金和副总经理表示,他已经派人去查新城财富广场那户“水费41.04元,违约金324.23元”的用户用水情况,原来该用户用水三个月后,就没在此居住,此后,该房一直空着,尽管他家信箱里堆满了水费欠费提醒函,但业主确实没收到。“针对这种特殊情况,违约金324.23元将不收取。”
而对于家住南昌路的杨老伯2年时间里,水表上显示4000多吨,平均每月用水近200吨的情况,郑金和表示,将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再做处理。
解释:5‰违约金有两依据
郑金和副总经理说,国家没有关于违约金的指导性依据,于是,2008年他们与业主签订了城市供用水合同。
他说,至于合同中规定的5‰,参考的依据有二,一是已被删除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30条中按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的规定;二是周边城市的水费规定的违约金标准。
郑金和说,当初,来申请用水的,不是用户,而是开发商,由他们统一办理,再由开发商与用户签订合同,“我们没办法、也没权力落实号码是否无误”。
他表示,水务集团水费催缴,有短信提醒、贴欠费提醒函及电话催缴等方式。
当导报记者要求公布一年全市收缴的违约金总量及交违约金的用户数量时,被郑金和以“不方便公布”拒绝。
目的:为防止恶意欠费
对于市民反映的违约金高的情况,郑金和表示,历史累积欠费上百万元,如果不收违约金或是降低违约金,对市民的约束作用便会减弱,会导致更多恶性的欠费循环。
郑金和说,10多年来都没有提过水价,自来水设施投资大,现在很多自来水公司都处于亏损状态。“历史上一些企业欠水费严重,多次催讨都讨不回来,现在有些企业一个月水费就10多万元,如没设违约金,被欠个半年,多家企业如此,我们是企业,也吃不消啊。”
对于是否对违约金封顶,郑金和表示,将跟领导汇报,由相关部门研究探讨,给出具体方案。
工商:可能涉嫌利用格式合同
针对水务集团日5‰违约金、且不封顶之事,漳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曾接到一些消费者反映投诉,“水务集团可能存在涉嫌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
具体地说,违约金的确定,由水务集团与用户先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来履行,若双方没有明确违约金如何计算,则应当依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来计算。在此提醒消费者,签订任何法律文书(包括合同)时,必须要仔细阅读有关合同条款,对其合法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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