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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费没收齐 4部电梯遭停5天”追踪 59户业主补交费2电梯恢复运行

2013-08-15 08:0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15日讯 因部分业主陆续交齐了电梯年检费,昨天上午,漳州市区江滨路某小区13幢4部电梯在停用了8天后,已有两部恢复使用。因第二单元和第四单元的住户没交齐电梯年检费,这两部电梯仍然停用。

  而此前,小区物业称,不少业主没交物业费,公司连年亏损,加之前期物业的合同在两年前就到期了,物业打算在本月20日撤出该幢楼。另外,到了电梯年检时间,该幢楼多数业主没交电梯年检费,因担心出现电梯运行安全问题,所以物业申请停用(详见本报8月10日A3版报道漳州一小区年检费没收齐 4部电梯遭停5天)。

进展:楼栋171户业主,已有108户交年检费

  本报报道后,芗城新桥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居委会等相关负责人积极介入协调。停用电梯所在的楼房多名热心业主,也积极发动邻居补交电梯年检费。

  小区物业公司林经理昨称,这两三天来,有59名业主补交了电梯年检费,到昨天,该幢楼171户住户中,已有108户业主交了电梯年检费,已交费的主要是第一单元和第三单元的业主,第二单元还有10户未交,第四单元多数业主未交。为此,物业申请恢复了第一单元和第三单元这两部电梯的使用。“另外两部电梯,等业主交清了电梯年检费后再恢复使用。”

物业:若业主同意涨物业费,可分步进行

  林经理说,最近几天,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动员一些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交费,但截至昨天,该幢楼仍有近半业主未交费。

  去年,漳州市物价部门发文规定,漳州市区带电梯多层住宅前期物业五级的收费基准价格为每月0.8元/平方米。

  物业林经理表示,该幢楼拥有独立的配套设施,配备24小时保安,提供保洁和垃圾清运及公共设施维修保养等,按照原来每月0.4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物业每年都要亏损10多万元,无法继续亏损。“现在人员工资增长了,如果要保证该项目物业管理能正常运转,我们希望物业费按1元/平方米的标准来收取。”林经理说,如果业主同意涨住宅的物业费,那么,这个涨价过程可以分步进行。“从今年9月份至明年年底这段时间内,住宅的物业费可以先涨为每月0.8元/平方米,过后再涨至1元。店面物业费保持原来的1元/平方米不变。”

  但如果业主不同意上述条款,那么物业打算于本月20日撤出该幢楼的管理。物业林经理说,“我们无法承受继续亏损,如果该幢楼业主愿意自治,只要物业公司还在管理这个小区,我们愿每年补贴2万元给业主,让他们自己管理”。

  目前,新桥街道、红星社区还在积极为此事协调中。(本网记者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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