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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2013-08-09 07:5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9日讯 漳州市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将于8月23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昨日,记者从芗城区教育局获悉,芗城区今秋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明确规定,对符合转学条件的转插班生,其施教区内的学校不得拒收。

芗城区户籍必须人户一致

  今年新生报名年龄没有变化,仍是年满六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儿童,必须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漳州市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学的,要求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且为其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租住市管公房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即在市区无其他房产),并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施教区内房产,适龄儿童的户口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

  《意见》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借故拒收本施教区内符合转学条件的转插班生。

  单列校班生数确已满额,应让转插学生先登记,汇总后由学校上报芗城教育局统一安排;中心校班生数确已满额,可安排到本片区内的完小就读。人户分离的对象应回户口所属地学校就读,原施教区所属学校不得拒收。

随迁子女需具备三个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芗城区、龙文区户籍且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申请就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非芗城区、龙文区户籍,但父母在本区工作;二、实际在芗城区暂住,其父(母)应在芗城区实际工作且已办理本施教区内暂住证半年以上(即2013年2月28日前办理);三、在芗城区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就近原则,持证照原件、复印件及租房协议,向暂住地施教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他们。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芗城实小、东铺头中心小学、通北中心小学等,不接受此类学生的入学申请。暂住在市后村位于漳华路以北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市尾小学学位已满,需到古塘小学申请就读。

□报名流程

  8月18日后,各小学将在校门口张贴各自的施教区范围以及新生报名规定。

  23日、24日为新生、转插生包括随迁子女申请就学的登记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必须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施教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地一致住房的有效证件。

  一年级新生还要填写《2013年芗城区市区小学施教区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25~27日,学校审查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暂住证信息等,杜绝招收不及龄学生及择校就读、寄读现象。

  28~30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将上墙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确无异议的,8月31日组织新生入学注册报名。(本网记者 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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