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伯和古稀阿婆闹离婚 他们晚年再婚一晃12年
2013-08-08 07:52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8月8日讯 5日,漳州云霄城郊法庭审理了一起再婚老人闹离婚的案件,而让经办法官难办的是,原告是90岁的阿伯,被告是70岁的阿婆。经办法官称,还是头一回碰到。
两位老人在2001年结的婚,为何共同生活了12年后,要选择离婚?
昨天,云霄城郊法庭的经办法官说起这件离婚案。
男主人公是罗阿伯,女主人公是张阿婆。各自的配偶先后去世后,2001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双方均不与子女一起生活,一起在外租房生活。
一晃,12年过去了。罗阿伯与张阿婆的年纪也越来越大,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两人在共同生活中已无法相互照顾。
接下来的事,就和这个相关了。罗阿伯以此为理由,今年4月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12年的情分说结束就结束,张阿婆一开始抵触很大,坚决不肯离婚,并多次声称,如果法院判他们离婚,她也不想活了。
这可怎么办?
考虑到原、被告的年龄及身体状况,任何一方出现情绪激动,后果将不堪设想,经办法官紧急制订调解方案,决定先把双方的情绪稳定下来,然后再慢慢沟通协调。
由于两人都住在乡下,又上了岁数,行动不便,经办法官多次在原告罗阿伯居住的云霄陈岱镇,以及被告张阿婆居住的常山开发区之间往返调解。
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自愿离婚协议,原告罗阿伯给予张阿婆1.6万元作为经济补偿。(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王安喜 林惠卿)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