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耄耋老伯和古稀阿婆闹离婚 他们晚年再婚一晃12年

2013-08-08 07:52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8月8日讯 5日,漳州云霄城郊法庭审理了一起再婚老人闹离婚的案件,而让经办法官难办的是,原告是90岁的阿伯,被告是70岁的阿婆。经办法官称,还是头一回碰到。

  两位老人在2001年结的婚,为何共同生活了12年后,要选择离婚?

  昨天,云霄城郊法庭的经办法官说起这件离婚案。

  男主人公是罗阿伯,女主人公是张阿婆。各自的配偶先后去世后,2001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双方均不与子女一起生活,一起在外租房生活。

  一晃,12年过去了。罗阿伯与张阿婆的年纪也越来越大,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两人在共同生活中已无法相互照顾。

  接下来的事,就和这个相关了。罗阿伯以此为理由,今年4月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12年的情分说结束就结束,张阿婆一开始抵触很大,坚决不肯离婚,并多次声称,如果法院判他们离婚,她也不想活了。

  这可怎么办?

  考虑到原、被告的年龄及身体状况,任何一方出现情绪激动,后果将不堪设想,经办法官紧急制订调解方案,决定先把双方的情绪稳定下来,然后再慢慢沟通协调。

  由于两人都住在乡下,又上了岁数,行动不便,经办法官多次在原告罗阿伯居住的云霄陈岱镇,以及被告张阿婆居住的常山开发区之间往返调解。

  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自愿离婚协议,原告罗阿伯给予张阿婆1.6万元作为经济补偿。(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王安喜 林惠卿)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摩托司机车祸受伤市民撑伞送水
下一条:漳州电动车准驾不符将扣满12分 11日起超标车停止挂牌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