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半途撤出不干了 一审认定要付款案件进入二审
海都闽南网讯 工程进行到一半,施工队却跑掉,回头还来找你要工程款,这钱你要不要给?龙海浮宫育才幼儿园园长肖女士,就碰上这一情况,但在法院一审时,她被认定为也存在过错,被判决要支付工程款。6日,这起诉争在漳州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
2007年12月1日,幼儿园与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泷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幼儿园综合楼工程包给泷澄公司,但在随后,幼儿园与泷澄公司又先后与施工队负责人陈某签订《补充协议书》和《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陈某负责综合楼工程。
肖女士说,当年12月25日,陈某进场进行桩基施工,但在2008年7月13日,施工队突然擅自撤出,留下一片还未竣工的工地,至今为止,还没有其他工程队肯进驻接收该工程,好好的工地,成了一片荒地。
施工队为何撤离?陈某称,泷澄公司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他,他要按总价的1%,向泷澄公司上缴工程管理费。2008年7月21日,桩基工程经检测质量合格,但泷澄公司、育才幼儿园均没有支付工程款,拿不到钱,施工队无法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为此,陈某向龙海法院起诉,请求泷澄公司和育才幼儿园支付工程款343278元。今年8月8日,龙海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引起本案纠纷的是泷澄公司非法转让承包工程,而育才幼儿园及陈某又非法借用泷澄公司资质施工,所以泷澄公司、育才幼儿园、陈某三方均有过错,三方所签的协议无效,并确认陈某施工的桩基工程检测合格,判决育才幼儿园支付陈某工程款。肖女士不服判决,提请二审。
二审过程中,幼儿园综合楼桩基工程是否完工,成为争议焦点。陈某的律师钟喜华称,陈某的桩基工程已经完工,并且有桩基检测结果为证,一审也已经确认。但肖女士却坚决认为桩基工程并未完工,她说,桩基验收并不只是一纸检测结果就可以完事,它还需要施工设计单位评估报告、动测报告、静载报告、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竣工图等诸多材料,但是这些陈某都没有提供。
幼儿园辩护律师苏晓鹏认为,这起纠纷核心还是在于陈某没有能力承接该工程,而泷澄公司与陈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时,没有严格审查其资质。泷澄公司辩护律师沈玉忠则称,工程是幼儿园与陈某借用泷澄公司的资质施工,他们是出于同情肖女士,才支持她的公益行为,其诉争工程款与泷澄公司无关。(本网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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