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药品不良反应上半年上报3139例
2013-07-16 10:3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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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6日讯 这几天,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卫生局联合举办药械安全监测培训班。会议就如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行培训,查找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139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1070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70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许多人认为,只有服用了假劣药品,或者医生、患者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其实不然。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症状,患者首先要停止服用药品,并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慎服或者避免再服。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本网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叶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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