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强奸儿童欲当老婆 两罪并罚被判刑
2013-07-11 07:55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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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庄某因犯强奸罪、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近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庄某因犯强奸罪、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去年8月5日下午,庄某在芗城区中山公园闲逛,看到智商较低且未成年的王某,于是动了歪脑筋。他以到诏安游玩为由,将王某骗到其位于诏安的家中,采取威胁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并计划娶其为妻。
王某养母发现王某失踪后,向警方报案。同年8月7日,庄某被抓。法院审理认为,庄某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又违背幼女意志,采取威胁手段,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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