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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房 小区租户遭停水停电

2011-11-30 08:1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市民沈先生在市区天利仁和1栋租下的三间店面,被该小区物业“掐”了水电;而小区物业解释其中一间房未交房,所以这么做。

  海都闽南网讯 昨日上午,市民沈先生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反映,自己在市区天利仁和1栋租下的三间店面,被该小区悦华新物业有限公司“掐”了水电,就连电话也停了,而小区物业告知这是因为其中一间房尚未交房,所以没办法继续供水供电。

  怎么可能没交房?为了证明交房手续已经办理完全,沈先生拿出一张交房许可签证单,指着业主许女士的名字,“你看她都签字了!而且11月20日当天我还跟许女士的父亲一起到物业办理了一系列手续”。

  沈先生于今年10月29日租下许女士的三间互通店面,以一个月1万元左右的价格,与许女士签了6年的合同,并于11月1日进驻营业。

  悦华新物业有限公司一位郑姓负责人,拿出一份今年8月24日许女士签订的“承诺书”,“这是D06、D07的交房证明,我们留底了,但是D05的交房手续一直未办理,如果办理了,我们这里就有第一份交房证明。”

  记者将沈先生的“交房许可签证单”出示后,该郑姓负责人指着“缴费明细表”一栏表示,“要先交齐这一栏的费用才能办理交房手续,但是直到昨日,沈先生都还没交费。”

  业主许女士对此坚称自己已经办理交房手续,但当记者问及是否缴交缴费明细表里的收费项目时,许女士表示她缴交的是D06、D07,而D05是否缴交此项费用,她则声称“沈先生比我清楚,你问他就行了”!而沈先生以及小区物业方,也当面确认了此项费用都没有缴交。

  就此,漳州市物业管理站郑站长称,他们核实后发现,主要是由于D05未办理交房手续,所以断水、断电是理所应当的。(本网记者 林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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