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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贩卖柴油6人罚款2万元

2013-06-26 08:2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26日讯 6家经营户无证经营,擅自销售0#柴油。在接受工商调查时,其中3人竟称,因为当地没有正规加油站,自己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方便村民。昨日,漳浦县工商局佛昙工商所对6人开出2万元的罚单。

  今年4月8日起,庄某标向佛昙镇和龙海市的正规加油站购进柴油,再加价卖给村民或过路货车,至5月份,共购进0#柴油2000公升,购价6.55元/公升,售价6.85元/公升,获利450元。庄某标、蔡某义、陈某芬3个经营户接受工商调查时,竟称当地没有正规加油站,自己销售柴油是为了“方便村民”。

  工商部门提醒,从事成品油零售,有严格的要求,除了要经省经贸委批准,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加油站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公安消防、环保的规定外,还要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无照经营柴油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围居住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本网记者 黄颖 通讯员 蔡艺君 罗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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