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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赌博机屡不悔改 赌资达15万元获刑

2013-06-24 10:05 来源:台海网 1

  长泰一男子曾因经营电子游戏赌博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却不思悔改,几个月后又重操旧业,这次终于触犯刑法获刑。近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林某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2万元。

  2012年11月底开始,林某辉伙同“小刘”在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蔡坑一店面,设置14台单人机型扑克牌赌博机、1台可供10人赌博的捕鱼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从中牟利,并雇请张某利等人进行经营、现场管理。今年2月4日,长泰县公安局突击检查该电子游戏赌博机店,现场查获管理人员张某利和参赌人员聂某权、唐某荣、周某、欧某忠等人。至案发该店的赌资数额累计达15万元,盈利累计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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