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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索要经济赔偿 现场给4万元约定彼此不再纠缠

2011-11-05 10:35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小三”得知他有家室后索要经济赔偿,他不肯,但又担心今后的生活再出现“小三”的身影,两人跑到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求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昨天,男子小军(化名)现场赔偿“小三”小舒(化名)4万元,约定彼此不再纠缠。

  今年3月,两人在一个朋友聚会的场合相识,彼此产生好感,而实际上,小军已经早有妻室,但他没有告诉小舒实情,两人的交往持续升温,最终同居。

  同居了一段时间后,小舒希望小军能给自己一个名分,要求小军尽快娶她过门。听闻这一说法,小军先是口头答应,但却又总以各种借口托辞。

  当小舒发现原来小军早有妻室,顿时明白了,自己成了“小三”。可是小舒仍希望小军放弃以前的婚姻,跟自己结婚,但小军由于种种顾虑,不敢做出承诺,希望能和小舒尽早分手。

  分手?小舒认为小军一直隐瞒他有家庭的事实,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开口就要经济补偿。

  小舒的这一举动,让小军心生担忧,担心自己现有的家庭因为她的出现,会受到影响甚至走向破裂,顾虑重重之下,小军不愿将钱直接给小舒。

  最终,经小军朋友的介绍,这两人昨天一起到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希望中心能对他们之间的这场情感纠纷进行调解。

  一番谈劝后,双方达成协议,都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小军现场一次性支付4万元给小舒作为补偿,而得到经济赔偿的小舒,也愿意放弃其他诉求,双方承诺协议履行完毕,彼此不互相纠缠,还各自一个清静的生活。

  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的赖水顺主任称,在这个案子中,小军已经有妻室还和小舒同居,而小舒知道小军有妻室还希望和他结婚,双方都存在过错,双方如果能达成调解,彼此保证不再纠缠不清自行进行道德约束,也就防止了矛盾激化,防止彼此做出过激行为,挽救了自己,也挽救了一个家庭。 (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彭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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