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运载1750条假烟 司机一审获刑半年
2011-10-14 07:3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犯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唐某犯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两人均被处罚金5万元。
去年10月22日,制售假烟者为将假烟运送到漳州市区销售,委托唐某联系运输人员运送。之后,唐某联系到驾驶员朱某。当天下午,朱某开着套牌客车,运载1750条假烟(共计价值95000元)到芗城区,唐某乘另一部车在后面跟车。当他们将假烟运到漳华路一停车场时,被警方当场查获。法院审理过程中,鉴于朱某曾因运载假烟被判刑,仍没悔改再次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真坚 曾炳光)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