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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掺杂5家燃气企业挨罚

2013-06-06 08:02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6日讯 瓶装液化气可能掺混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甲醚,昨日,本报记者从漳州市燃气管理处获悉,有5家燃气企业因掺混二甲醚被查处。

  据了解,漳州市燃管处在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掺混二甲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共分两轮,累计监督抽查了20余个批次的液化气,其中5个批次检验出掺混了二甲醚,当即对涉案的东山福祥液化气有限公司、漳州市常山常凯液化气有限公司、云霄县裕宝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长泰县顺源液化气储配站、华安县华福液化气有限公司5家燃气经营企业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994元。

  同时,燃管处要求各燃气企业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进货验收制度的实施力度,储配站必须对购进的每批次液化气做二甲醚含量检验,建立健全产品购销台账。目前,漳州市燃气企业基本都已配置了二甲醚检测仪。(本网记者 萧镇平)

□小知识

如何识别液化气是否添加二甲醚

  一看颜色,纯液化气火焰是亮蓝色的,添加了二甲醚的火焰呈黄红色,少有蓝色。

  二闻味道,液化气本身无色无味,掺入了二甲醚的液化气闻起来的“煤气味”比纯液化气更浓。

  三看使用,混合二甲醚的一瓶气比以前用得更快,不经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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