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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无证醉驾 撞死人叫人顶包

2011-10-12 07:46 来源:海峡导报 0

  村主任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后逃逸,并让两村民分别作伪证和顶替承担事故责任。近日,3人被判刑。

     今年4月20日21时许,长泰县陈巷镇某村委会主任王某发,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的情况下驾车,在该镇夫坊村路段,将人行道上行走的行人龚某撞倒,造成其当场死亡。王某发驾车逃离现场。

     王某发担心无法再当村委会主任,便让同村村民林某梯顶罪。当日23时许,林某梯在王某发陪同下,冒充交通肇事者投案自首。而村民林某金假冒目击证人,“证实”交通事故全过程。

    长泰县检察院审案时发现了这一问题。而林某梯感到事态的严重性,讲明了真相。

     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王某发因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赔偿经济损失35.668万元;被告人林某梯、林某金因包庇罪,被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和管制1年。通讯员 叶建生 记者 苏演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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