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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滥用“特供”“专供” 将查处

2011-10-11 08:20 来源:台海网 0

  商品包装、标签、广告宣传中,若有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漳州市工商局将于10月中旬严厉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而最近,漳州市工商局已经着手对漳州各个县市进行市场检查,若发现情况,立即要求相关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漳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秦科长表示:“在10月底,我们就要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

  据秦科长介绍:“出现‘专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或者生产经营者无事实依据,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推荐商品、服务等,都是违法行为。”(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朱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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