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从警车坠下不治身亡”追踪 车速、视频真伪鉴定报告出炉
闽南网5月23日讯 厦门翔业集团驻漳工地35岁的工程师章勇,因涉嫌盗窃,被带上了警车。在被移送芗城公安分局的途中,他从行驶中的警车坠下,不治身亡。尸检报告显示,章勇系从高速运动中的车辆摔跌导致特重度颅脑损伤、呼吸衰竭死亡(详见本报4月28日、29日、5月16日相关报道)。
昨日,警车车速鉴定报告、视频真伪鉴定报告正式出炉。该案调查组负责人、芗城区政法委书记邱晓辉表示,目前正在积极整理相关的调查报告,将尽快组织召开媒体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此外,事发时警车超速是否违规?当事民警是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玩忽职守?福建秉峰律师事务所蔡一楠律师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事件进展】车速96.923公里/小时视频未伪造
邱晓辉表示,应家属的要求,他们对警车当时车速及视频真伪进行了鉴定。鉴定显示,视频材料并未经过伪造,当时警车车速为96.923公里/小时。按照漳州市区道路限速要求,一般车速不得高于60公里/小时。但按照相关规定,警车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超速是允许的。
目前,相关的调查报告已经向漳州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汇报。
至于事发后,民警为何先回到派出所,再将受害人送医。此前,家属曾质疑此举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对此,还需与交警部门作进一步研究。
而对于协警违规驾驶车辆,以及民警是否涉嫌玩忽职守,目前仍达不到立案条件,最终还需由检察院定夺。
【律师说法】警车执行公务有严规超速需拉警灯
对于邱晓辉的说法,福建秉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一楠表示质疑。他说,按照相关规定,警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而当时警车在押送受害人前往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并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警车速度这么快,显然是违规的。而且,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若需超速行驶,还必须亮起警灯或拉响警报。
而当时民警并不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那么简单。警察作为特殊群体,有义务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当事民警的行为,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涉嫌玩忽职守罪。(本网记者 苏禹成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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