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也可申请法律援助
2011-09-08 04:2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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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漳州竹林文武学校的龙岩籍学生小张,到网吧上网时被人捅伤,因无钱医治,他到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考虑到小张家庭困难,法援中心决定为他提供司法鉴定援助。
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开始,受援对象如果确实支付不起相关司法鉴定费用,法援中心也会提供司法鉴定援助。小张便是漳州首例接受该援助的对象,他的援助律师将于近日将卷宗归档到法援中心。
小张因为比较调皮,被父母从龙岩老家送到漳州市竹林文武学校就读,学校实施全封闭管理。4月一个周末,小张和同学一起到学校附近的网吧上网,其间,10来岁的李某见小张掏出钱来,起了歹心,拿出随身刀具要求小张和同学把钱给他,小张不给,被对方捅了一刀。
事后,由于无钱支付医疗费,学校老师带着小张到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中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援助。援助过程中,受指派律师施颖溢发现,张家人没能力支付司法鉴定费用,便向法援中心汇报。
对此,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吴女士说,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才能对赔偿金数额范畴进行评定,考虑到小张的家庭情况比较贫困,他们决定拓宽法律援助渠道,为他提供司法鉴定援助。
“这是我们中心第一例司法鉴定援助。”吴女士说,按照规定,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中,并没有明文司法鉴定援助这条,“我们套用主要形式中的第六条,就是‘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最终,小张在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做鉴定,结果是伤残等级为10级。后因学校曾为学生买了人身保险,保险公司也做了相应赔偿,考虑到走诉讼程序事件较长,医疗费问题已得到解决,张家人选择撤诉。
“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一年内张家人还要起诉,这份司法鉴定结果就很重要。”施颖溢说。(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吴佩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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